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切实推进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创新,服务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现制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工作人员(相当于部门负责人)推荐办法。
一、工作人员推荐条件
1.具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综合素质特别突出,工作表现特别优异的,综合成绩排名酌情放宽至50%;
3.管理学院可推荐5个学生会工作人员,校第十六届学生会成员需通过院系推荐,不占用院系分配名额。
二、工作人员推荐程序
1.请有意向参加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竞选的同学下载附件《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工作人员推荐表》,填写推荐表中相关个人信息,在12月17日之前电子版推荐表发送到郭艺伟老师邮箱1185841946@qq.com;
2.工作人员需经所在班级团支部、学院团委推荐;
3.校学生会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将组织全体报名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同学通过笔试、面试联合审查后,报学工部、团委审核确定,形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4.校学生会部门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发展部、权益部、联络部,填报推荐表志愿可参考。